根据DM统计的信息来看,2023年11月以来通过现金要约收购债券的城投公司案例非常之多,涉及的区域包括吉林省、天津市、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和广西等,涉及的债券产品主要是以中期票据为主,同时也包括部分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产品。
从目前公开披露的材料来看,信用债券市场上现金要约收购的收购价格主要是包括以下类型:
1、现金要约收购的价格等债券面值,即不包括任何的溢价,这种现金要约收购的价格与债券提前兑付实际上是一样的。
2、现金要约收购的价格等债券面值+部分溢价,溢价的计算方式各不相同,包括估值增值或者特定金额。在溢价现金要约收购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对于投资者给予了一定的补偿,用以增加投资者同意议案的动力。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于2020年11月2日发布《关于试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金要约收购业务》,其中最重要的规定是可以对未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进行市场化收购回售。根据通知的要求,“现金要约收购是指发行人向特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称“标的债券”)的全体持有人发出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全部或部分流通中标的债券并注销的行为”。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要约是面向全体债券持有人,但是收购结果是可以收购全部或者部分债券,并不强制要求对全部债券进行收购。而且更重要的是,《通知》中规定,收购净价可以低于每百元面值标的债券剩余本金。但是目前信用债券市场上尚未出现低于债券面值的溢价兑付方案。
通过现金要约收购可满足债券发行人管理负债、降低融资成本、提振市场信心等需求。但是从债券市场实践来讲,经营发展正常、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稳定的债券发行人,通过现金要约收购业务来终止债券或者注销部分债券的目的主要是置换之前存续的利率高的债券或者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调高以后置换之前低评级发行的债券。